申报加装电梯可参照以下程序:
(一)召开全体业主会议,以幢为单位,成立增设电梯管理小组,推荐业主代表,分工负责设立电梯的资金筹措、报建、安装、维修、管理的相关事务。
(二)备齐相关资料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,按规定公示并审批同意后,领取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(三)到消防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或备案。
(四)涉及供电、供水、电信、有线电视等部门的应取得相关许可或同意。
(五)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、审图机构审查合格、施工单位进行施工。
(六)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、施工许可证。
(七)业主自行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。
(八)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,应当符合国务院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和《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》的要求,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,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。
(九)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增设电梯后,应当按照《房屋登记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68号)等有关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。
注:(二)至(六)项可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联办、代办,以减少办事环节,缩短办事时间。
但是,如果安装楼道电梯,则就节省了审批的步骤,而且费用低,不破坏住宅结构,不影响底层采光、通风等。想从几楼安装都可以。而且电梯使用电费和后期维保费用都很低。